2024/04/26
政策法规
【4.15国家安全教育日】反恐怖宣传来啦!
2023-04-15 06:00:00 来源: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 点击量:1841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》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,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,维护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宪法制定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于2015年12月27日发布,201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1.什么是恐怖主义

恐怖主义,是指通过暴力、破坏、恐吓等手段,制造社会恐慌、危害公共安全、侵犯人身财产,或者胁迫国家机关、国际组织,以实现其政治、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。

2.恐怖袭击方式有哪些

常见的恐怖袭击方式包括刀斧砍杀、驾车冲撞碾压、纵火、爆炸、枪击、劫持、投放危险物质等。此外,恐怖分子有时还会通过利用网络、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等方式实施破坏活动。

 

 

安全源于你我,反恐人人有责。日常生活中,进入车站、机场、影剧院等场所时的安全检查,购票乘坐交通工具、使用物流快递、租赁机动车、上网等场景的实名登记,都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配合。这些举手之劳的作用不可小看,它对全社会防范恐怖袭击具有重要意义,能够有效震慑阻止暴恐分子策划、准备及实施恐怖袭击活动。

3.积极来安检,不要嫌麻烦

保障我们每个人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是安全检查工作的主要目的。通过安检,能及时发现人身、车辆、物品等是否携带或夹带枪支、弹药、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、腐蚀性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,有效防止损害发生。

 

 

4.依法实名制,保护你我他

在日常生活中,当我们坐飞机、住宾馆、上网吧、寄快递时,通常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。实名制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,规范个体行为、打击违法犯罪,并在及时发现可疑、消除涉恐隐患方面,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。

 

 

5.实名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

1)如实登记自己的实名身份信息。

2)妥善保管身份证件,不转借他人使用。

3)遗失证件及时按规定报告。

 

 

积极协助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。日常生活中发现恐怖活动嫌疑后,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报告。

6.哪些人是可疑人员

(1)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。

(2)言行异常,安全检查过程中不愿接受检查或者试图逃避检查。

(3)衣着反常,穿着很宽大的衣物或者腰部突出等。

(4)携带疑似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。

(5)服饰、皮肤或所携带物品上有疑似与恐怖主义相关的标识图案。

(6)作息时间反常,住所内常传出异常声响、刺激性气味或出现大量火柴棍等非生活垃圾等。

(7)在标志性建筑、人员密集场所等地反复徘徊观察、打探安保情况等。

(8)试图获取炸药、武器等,或匿名、大量购买易燃易爆物品、危险化学品及管制刀具等。

(9)疑似公安机关通报的恐怖活动人员。

7.哪些物品是可疑物品

(1)重要目标附近出现的无人认领或来历不明的物品。

(2)有意伪装或者藏匿的物品。

(3)可疑人员携带的与其身份不符的物品,如可能有管制刀具、棍棒等物品的旅行包。

(4)随身携带藏匿、企图躲避安检的物品。

(5)散发如臭鸡蛋(黑火药)、氨水(硝铵炸药)等特殊气味的物品。

8.发现可疑情况之后怎么办

(1)迅速远离。尽可能地远离可疑人员、可疑物品,确保自身安全;牢记可疑特征,如嫌疑人外貌、携带物品等,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,可用手机进行拍照记录。

(2)及时报警。向周围的执勤民警或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,或通过“110”报警电话、“12110”短信报警平台、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平台以及信件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报警。报警时要保持沉着冷静,全面报告可疑情况的具体细节。

 

9.举报有奖励,包庇要追责

公民发现并积极举报可疑线索的,经过核实后,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。同时,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身份等信息,充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。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行为,却窝藏、包庇的,将受到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